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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党校积极开展“12·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
发布时间:2016-12-02 11:15:27 被阅览数:2712次 信息来源:中共宁国市委党校
 

    在2016年“12.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来临之际,12月2日上午, 市委党校在市政府广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。
    2016年“12·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: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”。围绕活动主题,市委党校志愿者通过法制宣传、法律咨询等方式,广泛宣传宪法知识和宪法事例。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60余份,现场解答50余名群众咨询。通过此次活动,更好地普及了宪法知识,为全面落实普法规划,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,服务科学发展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    2001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,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。2001年以来,我国各地、各部门以“12·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,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,通过举办座谈会、书画展、网上论坛,印发宣传资料,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、专版、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,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传播了法律知识,弘扬了法治精神,促进了社会和谐。“12·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、认知法律、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,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,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。15年来,宪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比较广泛的普及;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,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;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,依法决策、依法行政、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;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,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,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,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。(办公室)

 
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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